智利工伤如何处理:16744号法律、工伤保险机构与赔偿逐步详解
您的一名工人从脚手架上摔落,或者您自己的手被机器夹伤。在那一刻,没有人会去想法律条文,您想到的是伤痛,以及谁来支付医疗费用。好消息是,智利设有一项强制性保险,它承担这些费用,无需您自掏腰包。坏消息是,如果您没有在当天走对流程,日后索赔会变得复杂。以下我们按顺序为您说明:从第一分钟起该做什么、谁支付哪些费用,以及在哪些情况下您还可以就精神损害向雇主提起诉讼。
1. 首先:您的情况是否构成工伤?
在考虑赔偿之前,有一个决定一切的问题:所发生的事情是否构成工伤?16744号法律对此作了宽泛的界定。
根据该法第5条,工伤是指"因工作或在工作之际,一个人所遭受的、并导致其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任何伤害"。有两个措辞至关重要:"因工作"(即工作引发了伤害)与"在工作之际"(即事故发生在您工作期间,即便工作并非直接原因)。
该法仅排除两种情形:与工作毫无关联的外来不可抗力所致的事故,以及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事故。此外有一点对您有利:该法规定"上述例外情形的举证责任由保险管理机构承担"。也就是说,若工伤保险机构想否认您的案件,须由它来证明例外情形成立,而非由您承担。
2. 当天:在工伤保险机构免费就医,并在24小时内提交DIAT
当天要做的第一件事:前往工伤保险机构(如ACHS、IST、Mutual de Seguridad),若您雇主投保于ISL则前往ISL,而不是去Fonasa或您的私人医保(isapre)。工伤医疗是免费的。16744号法律第29条列举了各项待遇——医疗、外科与牙科诊治、住院、药品、假肢矫形器具、康复及交通费——并规定这些待遇"免费提供,直至完全康复"。所有费用均由保险承担。
第二步是提交DIAT(工伤个人申报)。作为该法实施细则的1968年第101号最高法令规定,雇主须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交该申报,"期限自知悉事故起不得超过24小时"。
如果雇主不申报怎么办?该细则给出了答案:申报"应由劳动者本人、其权利继受人、企业的卫生与安全联合委员会(如适用)或主治医生提出",并补充规定"任何知悉相关事实的人均可提出申报"。换言之:若您的老板不申报,您可以自己申报,切勿因此失去保障。
3. 康复期间:替代工资的伤病补助
在医疗休养期间,您领不到正常工资,但也不会毫无收入:工伤保险机构会支付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补助。该法第30条对此作了规定,第31条则确定其期限:补助"自事故发生之日或确诊疾病之日起支付,直至参保人康复或被宣告残疾",最长为52周,必要时可再延长52周。
该补助在休假期间替代您的工资。关键在于:它不是由您的雇主自掏腰包支付,而是由保险支付。
4. 若留下后遗症:伤残、一次性赔偿与养老金
如果事故留下后遗症,会由医疗机构评估您谋生能力的丧失程度。实践中,若您的雇主已加入工伤保险机构(ACHS、IST 或 Mutual de Seguridad),则由该机构在第一阶段评估您的伤残程度;在国家安全保障局(ISL)体系中由COMPIN评估,申诉则上呈COMERE,再至社会保障监督局。您应得的待遇取决于该百分比:
- 15%至不足40%:一次性整体赔偿(单笔支付)。第35条规定其金额"不超过基础工资的15倍",并按伤残程度成比例确定。
- 40%至不足70%:每月养老金,相当于基础工资的35%(第38条)。
- 70%及以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每月养老金为基础工资的70%(第39条)。
- 严重残疾(当您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日常基本行为时):额外增加相当于基础工资30%的补充金(第40条)。
以上全部由保险支付,与雇主在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无关。
5. 上下班途中事故及其举证
一个常见疑问:我在上班途中出事,算工伤吗?算。第5条将"在住所与工作地点之间往返的直接途中"发生的事故纳入工伤,甚至包括在不同雇主的两个工作地点之间直接途中发生的事故。
上下班途中事故的关键在于举证。第101号最高法令(第7条)要求,须"通过相应的警察(Carabineros)笔录或其他同等可信的方式"证明事故确实发生在该直接途中。因此,若您在上班路上发生事故,首要之事是留存凭证:拨打电话报警并索取笔录。证人、道路监控或急诊就医记录同样可作为"同等可信的方式"。
6. 何时可就精神损害起诉雇主
到目前为止,所有费用均由保险支付,无须争论过错。但还有更高一层,这正是律师介入之处:当事故因雇主过错而发生时,可向雇主提起诉讼。
其依据是《劳动法典》第184条,该条要求雇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与健康"。"有效地"一词设定了很高的标准:仅仅发一顶安全帽、签一张纸是不够的,必须真正做到预防。
当这一义务未被履行并因此导致事故时,16744号法律第69条即适用。该条规定,若事故"系因用人单位或第三人的过失或故意所致",受害人"可依普通法的规定,向雇主或事故的其他责任方另行主张其有权获得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关键在于:工伤保险机构的待遇与精神损害之诉可以并存。您既可领取保险的补助与养老金,同时若雇主存在过错,还可就精神损害向其提起诉讼。二者并非只能择一。
7. 如果您没有书面合同呢?
"我没有签合同,所以什么权利都没有。"这是错误的,而且是代价高昂的误解。16744号法律的保障建立在真实的劳动关系之上,而非那张纸。只要您是在从属与依附关系下工作,即便无人签字,劳动关系也已存在。
此外,如前所述,第101号最高法令允许在雇主不申报时由劳动者本人提交DIAT。没有书面合同,既不会抹去事故,也不会取消保障。不过,最好收集能证明您确实在此工作的证据:聊天记录、证人、转账、上下班时间、工地照片等。凭借这些材料,律师即可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从而启动保险保障,并在符合条件时向雇主提起诉讼。
律师提醒
工伤保险机构支付的医疗费和补助不受影响,但依据第69条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并不会自动到手:必须及时收集证明雇主过错的证据——证人证言、监控录像、报警笔录,这些证据一旦错过时机就可能永久灭失。若因一时疏忽未及时取证,最终可能只领到保险赔付,而失去数倍于此的雇主赔偿机会。在签署解除协议或认为案件已经了结之前,建议先请律师核实事故背后是否存在第184条所指的安全保障失职。请通过 WhatsApp 直接联系贾晴雅律师。请通过 WhatsApp 直接联系贾晴雅律师。
小结
智利的工伤处理有着清晰的逻辑。当天:前往工伤保险机构(免费就医),并确保在24小时内提交DIAT——若雇主不申报,您可自行申报。康复期间,保险支付补助;若留下后遗症,由COMPIN评估伤残百分比,据此确定一次性赔偿或养老金。以上全部由保险支付,无须争论过错。而当事故因雇主未履行第184条的安全义务而发生时,还另有一条可并行的途径:依据第69条提起的精神损害之诉。在大华律师事务所,我们以中文与西班牙文审阅您的案件,坦诚地告诉您应得何种权益、宜从何处着手。
重要提示: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相关规定可能随时间调整,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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