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刑事口头审判如何一步步运作:从侦查终结到判决 — 大华律师事务所
大华
文章 刑法

智利刑事口头审判如何一步步运作:从侦查终结到判决

贾晴雅 (Shujuan Jia) |

当消息传来,您可能感到天旋地转:要开庭口头审判了。也许是您的公司、合伙人、员工或家人被指控,而您突然听到"刑事口头审判"这个词,却完全不知道走进那间法庭意味着什么。是一名法官还是数名法官作出裁决?您必须作证吗?审判要持续多久?如果您的西班牙语不流利怎么办?本文将依据法律条文,为您逐步说明智利刑事口头审判庭内真正发生的一切:从检察官终结侦查,到法庭宣告"无罪"或"有罪"的那一刻。不作任何承诺,也没有隐藏条款,只为您呈现一张清晰的流程图。

一、审判之前:从侦查终结到提出控诉

每一场口头审判早在开庭之前就已开始。首先由检察官进行侦查;当检察官认为已收集到必要证据时,便宣告侦查终结。根据智利《刑事诉讼法典》,自侦查终结起,检察官有十天时间在三条路径中择一:申请撤销案件(使案件终止)、提出控诉(若认为有充分理由将您送交审判),或因证据不足而宣告不再继续追诉(第248条)。

一旦提出控诉,该控诉即成为后续一切程序的脊柱。它确定了事实、法律定性、检察官请求的刑罚,以及拟提出的证据(第259条)。它有一项关键限制:只能涉及在侦查正式化阶段已列明的事实与人员,即使给予不同的法律定性亦然。换言之,审判中不会就新的事实出现任何临时的意外。此外,侦查自正式化起最长期限为两年(第247条)。

二、预备庭:在这里决定哪些证据可以进入审判

审判之前,会在保障法庭举行一场关键的庭审:口头审判预备庭。这里并不裁断您是否有罪,而是对证据进行筛查。《刑事诉讼法典》要求保障法官排除某些证据:明显不相关的证据、仅拖延审判而无实质意义的证据、源自被宣告无效行为的证据,以及尤为重要的——违反基本保障所取得的证据(第276条)。最后一类即著名的"非法证据":若对您的搜查或监听未尊重您的权利,该证据可能被排除在外。

通过这一筛查而保留下来的内容,将载入口头审判启动裁定(第277条):该裁定确定有管辖权的法庭、各项控诉,以及究竟哪些证据将在庭上提出。这份文件就是审判的路线图:未列入其中的一切,都不得进入法庭。

三、审判您的法庭:三名法官与时间安排

许多人会惊讶:审判您的不是一名法官,而是三名。审判在刑事口头审判庭进行,这是一个与准备案件的保障法庭相区别的合议庭。《刑事诉讼法典》要求庭审须在组成法庭的各名法官及检察官不间断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任何违反此规定的情形都将导致审判及判决无效(第284条)。

时间安排同样载于法律。启动裁定在生效后24至72小时内由保障法庭移交口头审判庭,庭长将开庭日期定于自送达之日起不早于15日、不迟于60日之间(第281条)。被告须至少提前七日收到传唤。还有一条令人安心的规则:被告须在整个庭审期间在场(第285条)。这一切绝不会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四、开庭之日:庭审如何有序进行

开庭之日,一切均以口头方式进行:陈述、供述、证据、每一项发言。《刑事诉讼法典》对此有明文规定(第291条),且庭审期间不接受书面请求。顺序大致如下:

  • 开庭。法庭在检察官、被告、其辩护人及其他参与人在场的情况下组成;宣读各项控诉,并令证人与鉴定人退出法庭。随后由检察官——以及自诉人(如有)——在开庭陈述中阐述其控诉,之后由辩护方陈述(第325条)。
  • 被告供述。这是一项权利,而非义务。若您愿意,可就控诉自由陈述您认为适当的内容;其后检察官、自诉人及您的辩护人可对您进行询问。但您同样可以保持沉默(第326条)。
  • 证据。证人与鉴定人作证,并由各方进行主询问与反询问;书证与物证一并纳入。这是审判的核心。
  • 结案辩论。检察官、自诉人、民事原告及辩护人陈述各自结论;设有一轮反驳;最后陈述权属于被告。至此宣告辩论终结(第338条)。

五、口译:您理解庭审并被听取的权利

若您的母语是中文,这一点至关重要。《刑事诉讼法典》规定,不能以西班牙语讲话或不会讲西班牙语者,得以书面方式或通过口译员参与(第291条)。一场您听不懂内容的审判并非公正的审判,而法律正视了这一点。

在实务中,这意味着两件事:您有权通过口译员以自己的语言作证,也有权被告知法庭中所发生的一切。这并非恩惠,而是一项保障。拥有讲您语言且熟悉智利制度的律师,能使这项权利真正落地,而不仅停留于纸面。

六、裁决:当庭宣判与合理怀疑

辩论终结后,三名法官退庭秘密评议(第339条)。此处有令人意外之处:裁决并非数周之后才作出。无罪或有罪的决定在同一庭审中宣告,并说明主要理由(《刑事诉讼法典》第343条)。只有当审判持续超过两日且其复杂性确有必要时,法庭方可将该决定推迟至多24小时。

定罪的标准十分严格。唯有当法官形成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确信,认定犯罪事实确已发生且被告在其中负有可罚之罪责时,方可定罪;且任何人都不得仅凭其本人的供述而被定罪(第340条)。此外,判决不得超出控诉范围:不得就控诉中未包含的事实定罪(第341条,一致性原则)。判决的完整撰写及刑罚的确定可推迟至多十日,并另定宣读庭审之日期(第344条)。

七、裁决之后:没有上诉,而是无效之诉

这是最令人困惑的要点之一。在智利刑事制度中,口头审判庭的判决不得上诉《刑事诉讼法典》第364条)。不存在如同重新审判般再度审查事实与证据的"第二审"。

确实存在的,是无效之诉(第372条):其目的在于基于明确的法定事由使审判及/或判决无效,须于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提出(审判较长时可顺延)。事由范围有限(第373条):实质性侵犯宪法或现行国际条约所保障的权利或保障,或对法律的错误适用且影响判决主文。此外还有绝对无效事由(第374条),例如法庭组成不当、应依法在场者缺席、违反审判的公开性或连续性,或判决存在重大瑕疵。这是一项技术性强且期限不可逾越的救济:在此,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将带来决定性的差别。

  律师提醒

无效之诉的提出期限只有短短十五日,自判决送达之日起算,且法定事由范围有限:若因独自应对或未及时寻求专业协助而错过此期限,该判决将永久确定,再无翻盘机会。为了在关键时刻省下一次法律咨询,去冒失去多年自由或留下永久案底的风险,绝非明智之举。即便存在足以撤销审判的重大法律错误,一旦期限届满便再无意义。通过 WhatsApp 直接联系贾晴雅律师。

小结

智利刑事口头审判是在刑事口头审判庭三名法官面前进行的公开、口头且连续的庭审。它建立在检察官的控诉之上,且仅采用保障法庭在预备庭中放行的证据。庭上有开庭陈述、由各方进行主询问与反询问的证人与鉴定人证据、您自愿作出的供述,以及以被告最后陈述收尾的结案辩论。三名法官评议后当庭宣告裁决,唯有在排除合理怀疑时方可定罪。没有上诉,而是有期限短促的无效之诉。若您不讲西班牙语,您有权获得口译。在 Dahua Legal,我们以中文与西班牙语为您服务,让您理解这一程序的每一步。

重要提示: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相关规定可能随时间调整,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法律服务

对您的情况有疑问?

直接与贾晴雅律师沟通

用中文或西班牙语,无需层层中间人。立即预约视频咨询,我们一起梳理您的案件。

立即通过 WhatsApp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