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智利追讨未付款项:执行诉讼全流程详解 — 大华律师事务所
大华
文章 合同与债权

如何在智利追讨未付款项:执行诉讼全流程详解

贾晴雅 (Shujuan Jia) |

您交付了货物、开具了发票,时间一天天过去。客户却迟迟不付款、不再回复,或一次又一次承诺"下周一定"。这是任何企业主都极为头疼的处境,也是最容易让资金被长期占用的情形之一。所幸的是,在智利,一张正确开具并被接受的发票不仅是收款凭证,更是一项执行名义,凭此即可发起一项远比普通诉讼更快捷的追讨程序。

本文以"从企业主到企业主"的角度直接为您说明:是什么让一张发票能够用于追讨、在时效届满前您还有多少时间,以及那场最终以扣押债务人财产收场的执行诉讼——是如何一步步进行的。

一、发票作为执行名义(第 19.983 号法律)

"规范发票副本的转让并赋予其执行名义"的第 19.983 号法律是关键工具。该法第 5 条规定,发票的可转让副本在满足以下要件时,即具备用于追讨的执行名义:

  • 该发票未依据本法第 3 条被买方提出异议
  • 付款义务当前可请求履行,且追讨的诉权未罹于时效
  • 载有货物或服务的签收(在发票本身或送货单上),或法定期限已过而无异议。
  • 司法送达使债务人知悉后,其未在当场或第三日内主张文件系伪造(或该主张被裁定驳回)。

何谓"被接受"?根据第 3 条,若买方未在收到发票后的 8 个自然日内(或于交付时退回发票)就其内容或交付欠缺提出异议,则该发票视为不可撤销地被接受。在实务中,这就是默示接受:客户收到发票后任由这八天过去而未提出异议,发票即告被接受。

一条简单的原则:收到发票 + 8 天内无异议 + 货物签收 = 一张具备执行追讨效力的发票。

二、值得了解的其他执行名义

发票并非唯一具有此种效力的文件。《民事诉讼法典》第 434 条列举了可据以直接发起执行诉讼的各类名义。这些应在成交之时就考虑到,而非事后:

  • 已确定的判决(终局判决或中间判决)。
  • 公证书的授权副本(例如在公证人面前签署的债务确认书)。
  • 汇票、本票或支票,当债务人的签名经公证人认证,或经司法送达知悉拒付声明后其未主张伪造时。
  • 法院前达成的和解记录,以及其他经司法承认的私文书。
  • 法律赋予执行效力的任何其他名义。

因此,在大额或分期交易中,于发票之外再要求一份经公证人认证签名的本票,是一道廉价的保险:客户一旦不付款,您手中已备好执行名义。我们在关于商业合同及保护您生意的条款一文中也有阐述。

三、注意期限:发票的执行诉权一年内罹于时效

代价最高的错误就是让未付发票长期搁置第 19.983 号法律第 10 条规定,就发票债权对债务人提起执行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当您专注于做生意时,一年很快就过去了。一旦该期限届满,那条快捷且可扣押财产的执行途径便告关闭,只剩下普通诉讼——更慢、更费钱。(作为参照,其他执行名义的执行之诉一般时效为三年,但发票适用更短的一年特别时效。)实务建议很简单:切勿任由逾期发票越积越多;趁执行诉权尚在有效期内时及时追讨。

四、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一般而言,执行之诉应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民事法院提起。律师会事先核查发票是否满足全部要件并正确整理卷宗,因为一个形式上的瑕疵就可能拖延整个追讨进程。

五、执行诉讼分步详解

一旦持有合规的执行名义,流程相当标准化:

  1. 提起执行之诉。律师起草并提交起诉书,随附发票(即名义),请求法院签发执行令。
  2. 法院裁定。法官审查名义后裁定:"签发"执行与扣押令;若名义不符合要件,则"驳回"执行。
  3. 执行令、付款要求与扣押。司法执达员向债务人要求付款;若其当场不付,即对其财产实施扣押——许多情况下当天即可进行。
  4. 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期限。若债务人在法院辖区内被要求付款,则有八个工作日对执行提出异议(《民诉法典》第 459 条)。该期限自付款要求之日起算(第 462 条),若在其他辖区被要求付款则相应延长(第 460 条)。
  5. 判决。若无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则依被扣押财产的类型作出付款判决或拍卖判决。
  6. 债权结算与受偿。结算债务,以已扣押的款项或拍卖财产所得向债权人清偿。

何时需要"准备程序"?

当发票尚不足以独立构成执行名义时,律师可能需先进行一项执行途径的准备程序:例如,司法送达通知债务人予以承认或否认,或使其有机会主张伪造。唯有理清该步骤后,方进入真正意义上的执行诉讼。

可以扣押哪些财产?

扣押是执行诉讼的核心,因为它正是确保受偿的手段。一般而言可扣押:

  • 债务人的银行账户
  • 车辆、机器设备与货物。
  • 不动产。
  • 债务人作为股东所持的公司股权

法律将部分财产列为不可扣押(例如部分工资及基本劳动工具),但通常仍有足够空间保障供应商的债权。

六、诉前催收:在走上法庭之前

并非每次都必须诉诸法院。很多时候,一封经公证背书的催款函——正式记载债务及追讨意图——便足以让债务人作出反应而付款或协商。在起诉之前,也可以选择调解或以书面形式达成的付款协议。这通常更快、更省钱,若您还想继续与该客户合作,也更能维系商业关系。

究竟是先以和缓方式催收,还是直接走执行途径,取决于金额大小、债务人的偿付能力,以及距离时效届满还有多久。这在在智华人企业主之间的交易中尤为微妙,因为信任与长期关系的分量,往往不亚于追讨本身。

七、最好的催收,始于交易之前

最容易的追讨,是事先就预防好的追讨。正确开具发票、妥善保存载有签收的送货单、以书面方式约定清晰的付款期限,并在重要交易中以本票为债务作保——如此一来,一旦遭遇违约,您手中已备好名义,且不会错过那一年的时效。我们在如何为您在智利的企业预防法律问题一文中作了展开。

大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在智华人社区的智利律师事务所。贾晴雅律师本人曾在伊基克自贸区(ZOFRI)经营进出口企业逾 10 年,是智利刑法硕士,办理过逾 1,000 件刑事案件。她可以审视您的未付发票,用中文直接告诉您是否存在可行的追讨方案,并制定相应策略——诉前催收或执行追讨——以追回您的款项。欢迎了解我们的智利华人律师

重要提示: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相关规定可能随时间调整,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有未付发票需要追回?

直接与贾晴雅律师沟通

用中文或西班牙语,无需层层中间人。立即预约视频咨询,在时效届满前评估您的发票是否存在可行的追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