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离婚经济补偿:谁有权获得、如何计算
在许多婚姻中,夫妻一方为抚养子女、操持家务而停止工作——或大幅减少工作。这份付出没有报酬,却有代价:多年没有缴纳社保、职业生涯停滞、重返劳动市场的机会更少。当婚姻终结时,智利法律通过经济补偿来确认这一代价。下面为您讲清:它是什么、谁有权获得、如何计算,以及如何支付。
经济补偿规定于《第 19.947 号婚姻法》第 61 至 66 条。
一、它是什么,为何存在
若一方因照顾子女或承担家庭共同事务,在婚姻存续期间未能从事有报酬或营利的活动,或其从事程度低于本可且愿意达到的程度,则有权就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害获得补偿(第 61 条)。该权利在离婚或宣告婚姻无效时得以实现。
它既不是面向未来的赡养费,也不是一种惩罚:它是对一种在婚姻存续期间形成的失衡的确认——因为一方投入了金钱,另一方则投入了未转化为收入与养老保障的时间与照料。
二、谁有权获得(以及为何并非自动产生)
有权获得的,是为支撑家庭与子女而停止工作、或减少工作的一方。实务中通常由操持家务的一方提出,但法律并不按性别区分:关键在于实际存在的经济损害。
这正是核心所在:它并非自动产生。仅仅结过婚、或育有子女并不足够。须向法院举证:对家庭的投入确实妨碍或减少了职业发展,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害。因此,妥善准备证据——工作经历、社保缴纳记录、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决定了能否获得补偿,还是一无所得。
三、如何计算:法官的考量标准
法律并未规定公式或百分比。为确定是否存在损害以及金额几何,法官将特别考量(第 62 条):
- 婚姻及共同生活的持续时间。
- 双方的财产状况。
- 善意或恶意。
- 请求补偿一方的年龄与健康状况。
- 其在养老与医疗保障方面的状况。
- 其专业资历及进入劳动市场的可能性。
- 其对另一方营利活动所提供的协助。
请特别注意:若离婚系因请求补偿一方的过错而判准(即第 54 条的过错离婚),法官可拒绝该补偿或酌情减少其金额。婚姻中的行为确实会影响到钱包。
四、如何确定:协议或由法官裁定
有两条途径。第一是协议:若双方均为成年人,可就补偿及其金额、支付方式达成约定,订立公证书或和解文书,并提交法院批准(第 63 条)。
若无协议,则由法官裁定(第 64 条)。这里有一个避免丧失权利的细节:若起诉时未提出该请求,法官应在预备庭中告知双方此项权利的存在。即便如此,仍宜及时提出——在起诉状、补充书状或反诉中提出——因为法官将在离婚或无效判决中一并裁定。
五、如何支付
在判决中,法官还将确定补偿的支付方式,可采用(第 65 条):
- 交付一笔金钱、股票或其他财产。若为金钱,可分一次或多次按可调整方式支付,并由法官设定付款担保。
- 在债务方配偶的财产上设定用益权、使用权或居住权。
那么,若债务方没有足够财产呢?法官可将金额分为必要数目的若干期,以某种可调整单位表示,并依其经济能力确定。关键在于:该期款就其履行而言被视为抚养费(第 66 条)。简单说,若债务方不付,该补偿可借助与抚养费相同的强制手段追索——具体可参阅智利子女抚养费指南。
这一切的所在
经济补偿是离婚时一并确定的重大事项之一,与抚养费和子女照顾并列。若您仍在斟酌选择哪种离婚途径,可参阅智利三种离婚方式指南。
大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在智华人社区的智利律师事务所。贾晴雅律师是智利持照执业律师、刑法硕士;我们以中文直接沟通、无需中间人处理家庭法事务。欢迎了解我们的智利华人律师团队,或我们的民法与家庭法服务。
重要提示: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相关规定可能随时间调整,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