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逃逸与救助义务:最高法院35715-2017 | Dahua 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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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刑法

事故后未停车或不报警会被定罪吗?最高法院35715-2017号

贾晴雅 (Shujuan Jia) |

一、假设

发生有受害人的事故。驾驶人离开或未立即向警察报告。随后又争是否饮酒。辩护主张:若未证明其“造成”死亡或未因醉酒定罪,则不能适用未救助罪名。最高法院如何说?

二、判决

35715-2017号,第二刑事庭,2017年9月20日。公设辩护人依第373条b项对奥索尔诺口头审判庭判决提起无效。结果:驳回;判决并非无效。

一审以第18.290号法第176、195条(事故后义务)处罚(判决所载2016年4月31日事实——以判决文本为准)。

三、法理:独立罪名

辩护实质上主张第195条(在其理解下)应适用于醉酒驾驶者;若无该前提或未指控死亡,应另作定性。

最高法院否定该说:被争罪名独立。判决理解第195条末款在存在死亡、伤害和/或醉酒驾驶之外,还规范不停车、不救助、不报告这一独立事实。第176条“参与者”不要求同时为撞人刑事责任人(第5、6点)。

四、“只告诉了儿子”不够

第8点明确:以救助意图向儿子提及事实,不满足依法向警察当局报告的要求。

五、如何使用(以及如何不用)

  • 可用于说明事故后自有法定义务,并援引2017年CS立场。
  • 不可用于主张“酒精无所谓”:判决并未开释醉酒,只是不将其作为本罪要件。
  • 在BCN核对第176、195条现行文本:2017年后可能已改。
  • 系列:酒精/交通判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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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法律时钟不只是酒精:停车、救助与报告。“只告诉家人”不能消灭构成要件。大华 · 贾晴雅。WhatsApp

小结

第二刑事庭在35715-2017号驳回无效,确认停车、救助并通知主管机关的义务(第18.290号法第176、195条)为独立罪名:不要求同时就死亡或醉酒定罪。告知子女不等于通知警察。

重要提示: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法规可能随时间变更;您的情况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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