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年假完整指南:雇主与员工须知
年假——智利法律称之为年度法定假期(feriado anual)——是最容易产生疑问的劳动法事项之一,无论是组建企业的雇主,还是想了解自身权益的员工,都常有困惑。而这一领域的计算错误往往会延续多年:天数算错、在不允许折现时"折现"年假,或结算书(finiquito)金额不足。
本指南以"从企业主到企业主"的角度,依据法律条文为您直接梳理:年假规定于《劳动法典》第 66 至 76 条。以下是您从一开始就把它理顺所需了解的内容。
一、何时产生权利?服务满一年
第 67 条规定明确: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享有 15 个工作日的年假,并享全额工资。也就是说,休年假的权利,在同一企业满第一年时产生。
但这并不意味着满一年之前的时间"不算":如下文所述,若合同在满一年前终止,员工仍有权获得按比例计算的年假。不过,要享有完整的 15 个工作日,一般规则是须服务满一年。
二、"15 个工作日"是什么意思?星期六不计入
这是最容易被误解的一点。法律所指并非 15 个日历日,而是 15 个工作日;并且第 69 条补充了一条关键规则:就年假而言,星期六始终视为不可用日(inhábil)。
- 一般情况下,周一至周五计为可用日。
- 星期六不计入(即便贵企业周六照常营业)。
- 法定节假日也不计入年假天数。
在实务中,这使得 15 个工作日约相当于三个日历周。对雇主而言,准确计算至关重要:多扣是违法的,且若计算有误,会一路累积到结算书中。
实用原则:15 个工作日 ≈ 3 周的实际休息,因为星期六与法定节假日均不计入。
一点地域性说明:同一第 67 条规定,麦哲伦与智利南极大区、艾森大区以及帕莱纳省的员工,享有 20 个工作日的年假。
三、累进年假:对工龄的奖励
第 68 条确立了所谓的累进年假(feriado progresivo)。凡工作满十年的员工,无论为一个或多个雇主、连续与否,均有权每新工作三年额外增加一天年假,且该超出部分可通过个人或集体方式协商。
法律本身明确的两个重要细节:
- 这十年可来自不同雇主且不必连续:整个职业生涯的工作时间均可累计。
- 但是,就先前雇主的工作时间而言,最多只能主张十年。超出该上限的、对先前雇主的工作年限,不计入计算。
要承认先前雇主处的工龄,通常需要员工证明该时间(例如以养老金缴费证明)。如果您有长期任职的员工,值得核查:这是许多企业忽略计算的一项权利。
四、年假不得折现(在合同存续期间)
这是最常见、也最昂贵的错误之一。第 73 条毫无保留地规定:第 67 条所指的年假不得以金钱折现补偿。年假是休息,而非奖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必须以实际休息的方式享用,不能"花钱买断"。
以金钱补偿仅在合同终止时方可进行,且有两种形式:
- 若员工已产生年假权利却因故离开企业,雇主应就其本应享有的年假时间予以补偿。
- 若合同在满一年前终止,则适用按比例年假(见下一节)。
对雇主而言,这在管理上有一个具体后果:不要通过"折现"让年假无限累积。这种做法不仅违法,还会形成一笔迟早会浮现的负债,且通常出现在最不利的时刻。当办理劳动结算书(finiquito)时,所有未休年假与按比例年假都应正确结算。
五、按比例年假:合同在满一年前终止
同一第 73 条解答了员工在满一年前离职的问题:员工将获得一笔等于全额工资的年假补偿,按比例计算,比例以其受雇之日(或结清最近一个满年之日)至离职之间的时间为准。
简而言之,思路是:每工作一个月,便累积年假的一个比例份额,合同终止时该份额在结算书中支付。这不论终止原因为何——辞职、解雇、协议解除——都适用,因为它是凭已工作时间所获得的权利。若想了解这与一次合规解雇的其他环节如何衔接,请参阅我们关于智利解雇员工的指南。
六、累积:最多两期,不得超过
第 70 条允许经双方约定累积年假,但最多只能累积两个连续期间。并设有一个旨在防止员工失去休息的限制:当员工已累积两个连续期间时,雇主在该员工尚未完成可获得新一期年假的那一年之前,无论如何都应至少给予其中的第一期。
落实到实务:若某员工累积了两年未休的年假,雇主不仅可以,而且必须在第三期累加之前,让其享用最早的那一期。简单记录年假余额,即可避免此类积压。
七、分段使用:10 天的连续核心不可拆分
年假可以分段使用吗?可以,但有限制。第 70 条规定,年假应当连续,且仅超出十个工作日的部分可经双方共同约定分段。
也就是说:存在一个不可拆分的 10 个工作日连续区块;超出该最低限度的天数,则可在雇主与员工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分段休用。分段须经约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单方面强加于另一方。
八、集体休假:按季节闭店
有时企业宜在某一时段闭店,让所有人同时休息。第 76 条对此予以允许:雇主可决定其企业或经营场所——或其中一部分——每年闭店至少十五个工作日,以便相关人员集体使用年假。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的补充规定:在此情形下,必须向该企业或部门的全体员工给予年假,即便其个人尚不满足享有年假的条件,并理解为对这些员工属于提前给予。对淡季明显的生意而言,这是一项实用的工具,但需妥善规划。
九、那么兼职(非全日制)员工呢?
这是在排班制或半日制生意中非常常见的疑问:兼职(非全日制)员工同样享有年假权利。《劳动法典》并未将这些员工排除在年假之外:享有 15 个工作日的权利,与工时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无关。所变化的是该期间全额工资的计算基数,而非权利本身的有无。
要点速览
如果要为一位刚起步的雇主做个总结:
- 每服务一年享 15 个工作日,星期六与法定节假日不计入(≈ 3 周)。
- 休年假的权利在满一年时产生;满一年前若合同终止,则有按比例年假。
- 合同存续期间不得折现;仅在结算书中可折现。
- 工作满 10 年:享累进年假。
- 最多累积 两期;分段:仅可对超出 10 个连续工作日的部分进行。
从第一份合同起就把年假理顺,能为您省去争议与计算错误的结算书。如果您即将雇用第一位员工,宜从一开始就讲清楚:我们在关于如何在智利雇用员工的指南中作了说明。
大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注于在智华人社区的智利律师事务所。贾晴雅律师本人曾在伊基克自贸区(ZOFRI)经营进出口企业逾 10 年,是智利刑法硕士,办理过逾 1,000 件刑事案件。我们帮助您在一处计算失误演变为诉讼之前,把劳动事务办得合规——用中文,无需中间人。欢迎了解我们的智利华人律师团队。
重要提示:本文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相关规定可能随时间调整,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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